2009玉溪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补充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09/3/21 11:34:05 浏览 4832 次
为满足我市卫生工作的需要,决定补充2名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卫生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玉溪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3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2008年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符合所需专业条件。
岗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在200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考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三)其他报名有关规定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二级计算机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无效)、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半寸照片二张。
2、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报考考生,确实不能现场报名者,可采取传真预报方式报名,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因提供传真件与原件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非玉溪籍考生必须是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并未就业者方可报名。
3、岗位开考条件。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才能开考。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5、准考证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在笔试开考前一个星期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考试方法:笔试、面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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