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法警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09/2/21 10:01:02 浏览 5288 次
根据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法警有关问题的批复》(西政复〔2008〕343号)精神,我区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警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二)具有昆明四区城镇户口,2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男性身高1.7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75公斤, 女性身高1.6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60公斤,双眼裸视均在1.0以上,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四)加分规定: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加3分;公安、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加4分,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加分规定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进行加分。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25日—27日(共3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马街西山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8188805 819558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失业者须携带失业证。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 (二)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按照先笔试和体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招聘人员与西山区劳动力市场签定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西山区劳动力市场备案。 (二)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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