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理州云龙县事业单位(教师、医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09/2/21 9:57:46 浏览 8058 次
2009年大理州云龙县事业单位(教师、医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考核招聘计划
根据云龙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现状及人员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大理州人事局批准,云龙县2009年计划在教育、卫生系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大理州云龙县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范围、条件及对象
(一)范围:经州人事局批准招聘的全县教育、卫生相关事业单位。
(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4、身体健康;5、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对象
1、报名应聘教育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为云龙县户口或生源、报名应聘卫生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为大理州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紧缺急需专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原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第一、二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电大、函授、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考核招聘对象。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09年3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应聘教育系统的到云龙县教育局报名;应聘卫生系统的到云龙县卫生局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毕业生报名时,要求出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09年毕业的学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生源地(或户口)证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四)报名方式:由毕业生本人、家长或亲友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进行学历验证。验证合格后,按应聘岗位分别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报名结束汇总后送县人事局进行联合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通知参加考核。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统一由县教育局负责,应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四、招聘方式
(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总负责,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招聘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核方式: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可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试讲、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合格分数线以下的,取消聘用。
凡报名人数比招聘人数多1人以上的岗位要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1、笔试:由主管部门组织报名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面试考核人员。2、面试:由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组进行面试(或实作)测评。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3、复测:如面试(或实作)被测评为不合格的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测评结束后10日内由本人写出申请要求复测。由县人事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4、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或实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由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云人[2005]7号)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人事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事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事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09年3月20日至25日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事局办理招聘手续后,持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2009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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