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民族中学招聘教学及宿管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09/2/1 13:29:02 浏览 5281 次
一、招聘对象
云南民族中学2009年公开招聘的教学人员为应届高等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宿管人员为不限专业的应届专科(含专科以上、不限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
用人部门 所需专业 学历要求 招聘基本条件 人数 物理教研室 物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1 艺体教研室 体育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2 安全保卫处 宿舍管理 专科及以上 1.管理综合能力 2.计算机应用能力 2
四、招聘条件
1、教师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
2、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二级甲等以上。
4、计算机达省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5、硕士研究生优先,省级优秀学生从优。
6、宿管岗位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4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昆明市江岸小区白云路628号云南民族中学校办(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871—5133180 联系人:赵老师、韩老师 邮政编码:650221
3、应聘者投档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学期间的考试成绩、获奖证书、个人近期的生活彩照(7寸)一张、学校推荐信等材料(以上材料恕不退还),不能送交推荐材料者,请将材料邮寄到我校。
六、招聘程序及考评时间:
1、资格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于4月22日自带身份证及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报考手续。
2、考试程序及时间:
笔试: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面试:2009年5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讲课时间:2009年5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参加笔试,面试。笔试合格者按每个专业1:4的比例确定应考者参加面试,经过面试后按每个专业1:3的比例确定应聘者参加业务能力(上课及说课)考核。笔试成绩占40%,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加权计算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总成绩最低控制线,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体检:
(1)按应考者所在专业岗位人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4、综合考核:对通过笔试、面试、业务能力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到应聘者毕业学校对其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考核。
5、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6、聘用审批:经考核、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学校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人事厅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签协手续。
云南民族中学
2009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