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职业指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会议精神,根据人社部、教育部有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玉溪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和能力,积极推进零工市场、创业园区(街区)等就业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培养壮大我市专业化国家职业指导师队伍,更好地促进各类人群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玉溪红塔零工市场、澄江市零工市场、华宁县零工市场、新平县零工市场与昆明市官渡区玄同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指导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已申报或正在申报零工市场、创业载体(街区)运营机构,基础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准备从事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咨询的各界社会人士。
二、培训目的
1.推进职业指导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帮助院校毕业生、社区人员、在职人员等群体,进行合理择业、就业、创业、职业生涯规划,以及企业合理用人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
2.促进职业指导服务向社会延伸,提高政府就业公共服务人员的职业指导工作能力,让更多就业需求者获得充分就业、优质就业、创业的机会,增强个人就业和社会的稳定性。
3.运用职业指导技术方法工具,优化院校、社区职业指导服务,为从业人员建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及实现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帮助。
4.推广职业指导先进理念和方法,提升院校、社区在职业培训及推动技能认证方面的发展。
5、提升各类就业创业服务载体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前台咨询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职业介绍服务,职业诊断与测评,帮助指导,职业指导工作推动等。
四、举办层次及申报培训等级的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一)本次培训分别组织三(高)级职业指导师和四(中)级职业指导师两个层级班次,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符合原则报考对应层次。
三(高)级职业指导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中)级职业指导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原职业指导人员(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创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下同。
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劳动经济学等专业
五、培训考试安排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培训地址:玉溪红塔零工市场(玉溪市红塔区气象路22号)。
培训时间:预计8月底,具体时间报名结束按照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机构、时间、地点
培训结束即考,具体考试机构、时间、地点按照审批安排,另行通知。
(三)认定考核发证
考试科目为理论和技能实操,各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为合格,成绩合格颁发对应层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六、培训费用及补贴政策
(一)培训费用:高级1680元/人,中级1380元/人。(以上费用含培训费、考试费、材料费,学员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二)补贴政策
企业在职职工,购买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的,获取技能等级证书后,高级可申领补贴2000元,中级可申领补贴1500元。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玉溪红塔零工市场(玉溪市红塔区气象路22号)
联系人:郭老师13887752802(微信同号) 邮箱:138877528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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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职业指导师》培训班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