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文山州马关县招聘体育教师简章
发表时间:2008/12/17 11:20:49 浏览 7455 次
来源:马关县人事局
一、招聘计划
学校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2008年毕业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体育专业;
6.文山州户籍;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马关县人事局负责,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按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规定,由马关县人事局和马关县教育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程序严格组织招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马关县人事局。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式:采取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2日,地点详见于准考证。
考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体育相关知识和工作技能。
按特岗人员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1均可开考。在报考比例达不到3:1时,考试成绩(含加分)需达总分的60%以上方可聘用。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和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
2.考核。考核工作由马关县人事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最后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确定参加考核或体检的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马关县人事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人事网、马关政务网和报名点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马关县人事局审核后,报文山州人事局审批,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比照《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精神,获云南省及其以上运动会(含省级以上残运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加分40分、30分、20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所有加分人员在报名时通过审核后,将于考试前在文山人事网、马关政务网进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文山州人事局、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号)规定,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文山人事网、马关政务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情形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招聘简章由马关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7125193
马关县人事局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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