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伍火灾预防和扑救的主力军作用,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元江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由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2.户籍限元江县或长期固定居住在元江的人员,适合男性。
3.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有防灭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员裸眼视力在4.7(旧对数0.5)以上,身高160cm以上;
5.有牢固的服从领导、服从管理意识,自我控制、约束力强,无复杂社会关系(包括涉黑涉恶),有较强责任心,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6.复退转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从事两年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持B型驾照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1)有违法犯罪行为尚未结案或负案在逃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反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传染性疾病或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恐高症、火场恐惧症等遗传病史的;
(5)其他不符合应急救援人员条件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增强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一不怕苦、二不怕累、三不怕难,忠于职守,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初发火扑救工作,全面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二)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应急演练,主动接受和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和水平。
(三)参与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服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令,及时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火灾。
(五)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巡护巡查、设卡检查、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
(六)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聘用期:15人为全年性供养,15人为季节性供养(当年12月至次年6月)。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标准参照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预防专业队执行,薪酬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薪酬待遇实行包干制,均包含伙食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三)工作时间:按《玉溪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管理办法》和《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流程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元江辰信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jcxgs6070788)、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元江县盛世百合34号商铺(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 -2024年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877-6070788
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一寸照片两张,并如实填写《岗位报名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注意事项: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现场查验所有原件后退还本人,交复印件一份。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满分100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进行。
2、面试
(1)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判断与概括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2)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专业队队员综合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分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体检必须到乡(镇)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项目不得缺项,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按一般入职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政审
由拟聘用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人员聘用及管理
1、人员聘用:由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和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和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岗位报名表
辰信人力资源(元江)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