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
司法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要求,于2023年9月4日—9月8日组织报名,由于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并调整招聘岗位人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调整为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人。
二、延长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下午17:30止。
三、其余事项不变,参照《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执行。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9日
原公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18-35周岁,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5.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同等条件下,华宁县户籍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华宁分公司(华宁县宁和街铭源尚居商铺A-12-4号)
4.报名提交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如有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如实填写《岗位报名表》交报名处。
5.报考期间报考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7.报名咨询电话:0877-5013599 18508776235(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
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应聘条件,对报考者填写的《岗位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主要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结果并签字确认。
3.面试。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岗位技能测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报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4:2: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政审
政审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者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人员管理
1.聘用。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聘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并与云南辰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
2.人员管理。由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规定执行。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九)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1.薪酬待遇: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为3500元(包含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单位、个人部分)。
2.工作时间:参照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干警工作时间执行。
四、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有效期为参加面试之日起一年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玉溪招聘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网址为:http://www.0877zp.com。
(六)本公告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7-5013797。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