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6年毕业生报到有关事项问答
发表时间:2016/6/20 11:31:14 浏览 17650 次
1、2016年毕业生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分别是什么?
答: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开始为2016届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红塔文体中心四号门对面)。
2、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及携带哪些证件?
答:(1)省外院校、省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因其它原因未领到毕业证的学生须持有学校证明)、《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2)毕业生报到时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
3、入学前户籍为澄江县阳宗镇、江川县路居镇、江城镇、华宁县青龙镇等托管区域的毕业生到哪里办理报到手续?
答:入学前户籍为阳宗镇的毕业生,到宜良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报到。
入学前户籍为江川县路居镇上坝、中坝、下坝、小凹、红石岩5个村委会;江城镇明星、三百亩、牛摩、孤山、海门村委会胡家湾村民小组、隔河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华宁县青龙镇海关、海镜2个社区的毕业生到澄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4、毕业生如何使用《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
答: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是区别普通院校毕业生和成人类毕业生、自考类毕业生、党校类毕业生的有效证件,每年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进行报到登记,待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时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和《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1)《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办理?
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提供本人情况说明,以及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毕业三年内已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或愿意接收的证明,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
省外院校毕业生。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毕业生与学校或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补办。
(2)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要求改派到新的就业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新的就业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三年内要求改派到生源地的,持《就业报到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5、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1)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生在市人才市场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登记,由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为其出具落户证明,毕业生凭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因特殊原因没有毕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但是有户口迁移证,需要把户口落回家庭的毕业生,不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由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直接为其出具落户证明,毕业生凭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①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行政机关工作的毕业生办理哪些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合格后凭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后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接收意见、盖章;人社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毕业生凭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和落户证明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③到省属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凭《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④接收单位是市辖企业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出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落户证明,毕业生凭该介绍信复印件和落户证明到接收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⑤接收单位是县区所辖企业应办理那些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把毕业生派遣到接收单位所在县区,由县区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出具落户证明。
6、非玉溪籍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国家指令性招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非玉溪籍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到玉溪就业的,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毕业生档案该如何处理?
答:毕业生档案通常是由所在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分不同类型进行传递,如果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约定了档案保管部门的,则直接传递到该部门;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没约定档案保管部门,或者是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以将档案传递到其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市县
单位及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玉溪市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桂山路29号)
鲁怡廷
0877-2664070
红塔区
红塔区人才服务中心(玉兴路68号)
王冬丽
0877-2026489
江川区
江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大街街道星云路25号)
业宁
0877-8019970
峨山县
峨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双江街道桂峰路44号)
郭云慧
0877-4013003
澄江县
澄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档案局209室)
盛峰
0877-6911718
新平县
新平县人才服务中心(桂山街道富新路98号)
普玉梅
0877-7015696
易门县
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龙泉街道象山路16号)
苏莹
0877-4967669
通海县
通海县人才服务中心(行政新区秀麓写字楼2楼222室)
胡丽
0877-3029122
华宁县
华宁县人才服务中心
谢丽萍
0877-5017834
元江县
元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澧江镇文化路125号)
车财保
0877-6013795
(注:因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到毕业生档案后均需转递至各县区,为节约广大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时间,毕业生的档案可直接转递到各县区人才服务机构)
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