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发表时间:2008/11/18 11:00:48 浏览 16473 次
来源:云南招考网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民航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1、身高不足170厘米,超过185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单裸眼远视力低于0.3(航空环形视力表);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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