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易门县住建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发表时间:2015/3/24 11:46:55 浏览 11153 次
为进一步加大易门县住建系统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质量,为易门县住建系统发展汇集更多人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相关院校引进所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及人数
(一)城乡建设规划站1名;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名。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三、人才引进的专业要求
(一)城乡建设规划站: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测绘及相关相近专业,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具有相应学位毕业生。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及相关相近专业,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具有相应学位毕业生。
四、人才引进的程序
(一)由主管部门与相关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取得联系,依据人才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人才引进的院校。并到确定的院校现场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及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复印件(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能证明自己学业水平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对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作为签订就业协议的主要依据。
(四)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暂不要求体检,到正式就业办理聘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按照事业单位聘任的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就业协议自行解除。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协议自行解除,不以违约处理。
(五)考察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核。
(六)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及考场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遵守引进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相关院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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