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2014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4/9/28 14:30:03 浏览 3043 次
根据怒江州卫生局、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人社局和怒江州医改办《关于印发怒江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怒卫发〔2014〕131号)要求,201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具体派驻卫生院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招聘对象范围及年龄要求:
招聘范围:州、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执业医师,州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报名执业医师条件人员;州内退休且身体健康执业医师。
年龄要求:面向怒江州、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特招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面向州外和社会以及民营医疗机构特招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州内退休且符合条件执业医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4、身体健康。
5、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州内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9月26日,到州卫生局5楼医政科现场报名。也可按就近原则到各县卫生局报名,由各县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州卫生局。
3、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报《2014年怒江州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原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
4、考试: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由州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实践操作为主,满分为100分。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考核:各县卫生局成立考核组,按招聘岗位数和每个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考核入围人员名单,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
6、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工作由州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7、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8、签订合同:各县卫生局负责督导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保障政策
1、岗位培训: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全科岗位培训。
2、薪酬待遇。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其中,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6万元,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配套补助1.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
3、生活待遇。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服务单位为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六、组织领导
1、州级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2014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2、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州卫生局:0886—3622651
州人社局:0886-3627980
附件:
1、2014年怒江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分配表
2、2014年怒江州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人员登记表
怒江州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2014年怒江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分配表
县区 |
岗位总数 |
乡镇卫生院 |
岗位数 |
贡山县 |
5 |
普拉底乡卫生院 |
2 |
捧打乡卫生院 |
1 |
独龙族江乡中心卫生院 |
1 |
丙中洛乡中心卫生院 |
1 |
福贡县 |
6 |
马吉乡卫生院 |
2 |
鹿马登乡卫生院 |
1 |
子里甲乡卫生院 |
1 |
架科底卫生院 |
1 |
匹河乡中心卫生院 |
1 |
泸水县 |
6 |
片马乡中心卫生院 |
1 |
洛本卓卫生院 |
1 |
称杆乡卫生院 |
1 |
古登乡中心卫生院 |
1 |
大地兴乡卫生院 |
1 |
鲁掌镇卫生院 |
1 |
兰坪县 |
4 |
中排乡中心卫生院 |
1 |
石登乡卫生院 |
1 |
兔峨乡卫生院 |
1 |
河西乡卫生院 |
1 |
合计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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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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