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隶属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一所集全日制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一体的技工院校,位于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关于同意云南技师学院2014年进人计划的批复》(云人社人〔2014〕5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云南技师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工作经历;
5.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年龄不受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或来信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00至9月19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648723;0871-68616780
2.报名流程: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络缴费→打印准考证。(云南人才网电话:0871-63648723)
3.网络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名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
网络缴费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
(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初审)
云南技师学院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在网上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40分,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若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
1.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4)4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进入面试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符合面试资格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完成后,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复审完成后另行通知。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三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将在“云南技师学院网址:www.yncts.com.cn”公布。
(六)体检
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察
由云南技师学院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和云南技师学院网站(www.yncts.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凡有作假、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该岗位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三)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合格或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该岗位。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纪委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3635387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云南技师学院进行咨询。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ynhrss.gov.cn
云南技师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联系电话:0871-68616780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