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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7/4 11:43:15    浏览 2045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且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如下: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4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网络初审、考试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州、市首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8月11日

(二)报名流程: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注册成功后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三)审核及缴费:所有新老考生报名时都须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选择一个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领证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初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考试前5天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订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7号),需订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net)进行网上订购,订购方法如下:

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点击“考试用书”进入网上商城订购教材,并选择配送渠道。订购成功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配送渠道拿到考试用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只接受网络订购,网络订购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看相关办证事宜。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到报名点进行考后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2011〕72号文件的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40.00元/每人每科。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八、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3年度的有效档案信息。考生报名时,若2013年度参加过考试且成绩未合格的,按老考生报考;若首次报名考试,按新考生报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带(液)。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1.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

2.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提交书面真实材料的;

3.未通过资格终审的;

4.因在禁考期内考试、考试违纪违规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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