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户口在我市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证》。大学毕业生领取《失业证》后,可凭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
自愿申请办理《失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带上《户口册》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毕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两张,到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由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实并出具《失业证》申领证明书,交由被管辖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审核申办人材料,指导申办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填写登记台帐,发放《失业证》。
《失业证》实行年度检审,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到发证机关进行年度审核。(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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