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
二、工作职责
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全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责任心强,事业心强。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30周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或从事过消防事业人员优先录用。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无残疾、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病、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盲视、无纹身,符合体检标准。
(五)具有消防队伍服役经历、部队退役士兵、地方政府及企业专职队消防员工作经历,体育特长人员、本地户籍人员、特殊技能及从事过相关岗位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750元,包吃住。转正后,工资根据专业岗位确定,月平均工资3600元(不含五大保险及绩效奖惩),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安排轮休调休,工资随工龄递增。
(二)由单位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公积金(五险一金)。(三)每年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与消防员享受同等级别伙食标准,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每年享受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1次。
(四)聘用期内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优先推荐报考消防员。
(五)聘用期内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入党入团。
(六)工作一年以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大队按照相关政策选送进行驾驶等专业证照培训。
(七)工作第二年起,按大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或配偶生育护理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6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门卫室进行现场报名。接受电话预报名登记,电话:0877-7023590。
(三)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3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1份,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
六、岗前考核
政治审查合格后,组织体能测试与面试。
体能测试内容:1500米跑、仰卧起坐和俯卧撑。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进行公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岗前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主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新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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