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具有广南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7日及以前出生)至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达1.65(含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含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工作;
4、熟悉电脑操作基本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