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定于今年11月通过考试招聘补充部分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洱源县、鹤庆县、弥渡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剑川县计划补充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7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事业单位。
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州内户口或生源(具体详见岗位表),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211院校毕业生、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见附件一)不限户口或生源地。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且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7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10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三)2014年11月1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报名地点: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岗位: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只能报考1个县级或乡镇岗位,县与县之间不能交叉报考。
报名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核: 本人半寸免冠近照两张、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岗位要求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各县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调剂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一律取消招聘计划,不再批复急需紧缺岗位。乡镇招聘医学类、农林水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科目费用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各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笔试时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各县人社局制发,考生于11月27、28日到各县人社局领取。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含实行统招统分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 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 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组织。面试按照《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进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具体时间及形式届时由县人社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 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各级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用程序,经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录聘至事业单位后,工龄连续计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 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 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72—2428133、2428015(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各招聘部门联系电话: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299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1524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0037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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