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130人(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初中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新平户籍考生学历性质放宽到国民教育);
(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求相符(附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七)在岗特岗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新平县电视台、新平县教育网、新平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2013年6月4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 ,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4、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6月6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交面试费50元。
5、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但毕业后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此次招聘岗位属紧缺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方式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按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进行,不分学校岗位。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及教学法。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课堂教学实行无学生参与讲课,面试采取抽签确定顺序,面试前一小时现场抽课题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中、小学面试:文化学科(教案40分,讲课60分);音、体、美、舞蹈学科(教案30分,讲课40分,技能测评30分)
学前教育面试:课堂教学40分、教案10分、技能测评50分(唱歌、简谱、乐器、舞蹈、绘画)。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考生),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出现考生原因弃岗,依次递补;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同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款第6条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若出现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
(九)选岗
考核合格者进入选岗,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选岗。
(十)公示
参加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管理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书》。
2、对新招聘教师,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合同管理和一年试用期制度。档案及相关组织关系等须迁至新平县人才中心和所在学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新平县城乡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新教字[2011]34号文件精神,各学校要有计划安排相应学科教师到支教学校顶岗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学年。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877-7771539
六、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和新平电子政务门户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电话畅通。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新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新平县教育局:0877-7011259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附件: [新平县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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