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利·戴维斯(Ashley Davis)说她的老板告诉她要改变她的骇人长发绺(国内称其为脏辫),否则她将会被解雇。法力恩.约翰逊(Farryn
Johnson)则由于挑染了金发而在工作中惹上了麻烦
,该公司表示此举了违反了相关政策,因为公司认为金发挑染会让黑人女性看起来不自然。克里斯多夫.亚比(Christopher
Abbey)因为拒绝剪短他的头发而被解雇。不过,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代表他起诉了其公司,最终结果是亚比赢得了27000美元。为什么他的情况能够成为一个胜诉的案件而其他的人没有?
因为宗教因素。亚比是一个拿细耳人,他信仰的宗教禁止他剪短其头发。所以,他拒绝了,而他的雇主也在诉讼中败诉了,因为这是一个宗教歧视的例子。公司必须让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要制定符合其信仰的“合理”要求。
合理的是什么意思呢?在亚比的例子中,合理的要求是塔可.贝尔Taco Bell
(其雇主)允许他留有长头发,只要其不落在食物上保持食品卫生。不幸的是,塔可损失了一大笔钱,因为法院依法判决留长发是一个合理的信仰要求,所以允许他继续保留他的头发就会在逻辑上成为第一位。
那么什么是不合理的那?就拿头发来说,如果亚比说他的宗教禁止他剪、洗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来控制他的头发,这意味着他的长头发可能会散落到给顾客的墨西哥卷饼上,那就是不合理的了。在这种情况下塔可就可以解雇他。
不过宗教方面的要求现在可能不再是你可以违反公司发型政策的唯一办法了。目前,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正在起诉机动灾难保险索赔公司(Mobile
Catastrophic Insurance Claims Co.),因为它收回了本来要提供给一个候选人佳斯特蒂.琼斯(Chastity
Jones)的工作机会,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发现她的头发有“短脏辫”(“curlocks”)而不是短而卷曲的。这个发型违反了公司的政策所以他们拒绝了她。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则声称这种做法是一种种族歧视。
这是一个可以留意的案例,因为它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改变。如果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取胜了,那么这可能意味着雇主们必须考虑是否一个特定的发型是某个特定种族的特有象征,或者是否禁止某个发型会不公平地影响到一个特定的种族。
我会建议公司多思考和在意其员工的衣着和整饰政策。想想什么是真正必要的呢?一般来说,“干警整洁”应该已经足够了,也不足以使你遭遇诉讼。对员工和求职者来说,
在面试(或之后的工作期间)时出现脏辫或类似的发型仍然是一个冒风险的做法。许多公司仍然认为这些发型是非主流的,因此,希望它们被禁止。
就我个人而言,我发现这样的禁令是不明智的,如果我不得不做出一个预测,那将是: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将在为琼斯的诉讼中获胜。毕竟,不同的民族往往流行不同的发型,所以想要排斥一个只在某个群体中常见的发型,这可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的典型做法。
除了发型,雇主应该关注的事结果,而不是外表。如果说企业自行规定了一些员工外貌方面的要求,那也没什么不好,但不要制定那些会受到法院干涉和反对的规则。
不过,话说回来,除非你有宗教方面的原因,否则你的经理还是可以要求你在工作中怎么处理头发的。
作者:Suzanne 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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