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人。
二、合同期限:劳务合同有效期三年,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5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文山州内户口,性别不限,无其他兼职;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
(六)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indows等操作软件、系统,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地点:文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2182801;联系人:范瞿云)。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者需填写《文山市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文山市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集中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经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月薪15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文山市职业介绍所统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3年。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市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文山市职业介绍所负责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代发工资及代缴“五险”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2186164。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市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wssfy.gov.cn/)和文山市人民法院新浪微博(http://weibo.com/3957032037/profile?topnav=1&wvr=6)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山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文山市人民法院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