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1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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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2/30 浏览 1890 次 |
云南省民政厅消息,今年云南省开展了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567.8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已对302.3万人进行了复核,清退不符要求低保对象9.7万人,其中因“关系保”“人情保”等清理对象1.6万人,全省低保对象总数减少5万人。 《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防止“关系保”、“人情保”,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据统计,目前云南省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84万人,经常性救助对象占全省总人口的12.4%。城市低保对象占全国总量的二十分之一,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国总量的近十分之一。为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云南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逐年加大资金投入,社会救助水平和覆盖面得到稳步提高。 实施办法在现行规定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的内容。其中,明确要求建立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与平台,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申请人的委托,核对机构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查询、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逐步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入户走访、人工核查申请人经济状况的方式,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据新华社 302.3万人 在全省567.8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已对302.3万人进行了复核 1.6万人 清退不符要求低保对象9.7万人,其中因“关系保”“人情保”等清理对象1.6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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