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经纪执业人员实施备案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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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5/12/7 浏览 3610 次 |
北京市工商局5日宣布,为了规范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强化对经纪人的管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近日已对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实施了备案公示制度。
新实施的备案公示制度要求,经纪人在设立、变更、分立、终止和聘用、解聘经纪执业人员时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未经备案的经纪执业人员不得签订经纪合同,签订经纪合同将受到行政处罚;经纪人应将备案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执业情况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备案的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将在北京经纪人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供社会查询。
据介绍,对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实行备案公示制度是北京市工商局针对经纪人行业的特殊性所采取的特殊管理措施。至今,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经纪人有5408家,经纪执业人员有17933人。近年来,北京多次出现恶性经纪欺诈事件,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影响经纪人的社会信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对违反备案制度的300多家经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配合这一备案公示制度的实施,北京经纪人协会将在经纪人行业内实施经纪执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对经纪执业人员的年度审验;同时,加强对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状况的评价,强化对经纪执业人员的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积极推行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切实有效地提高经纪人行业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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