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昆明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从事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招聘共2类职位78人。(详见招聘简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定。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昆明市户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4月21日—1985年4月24日间出生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6.以下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2-5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1)取得英语六级证书及以上的; (2)取得缅语、泰语、越语小语种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3)取得法医或法医学、化学分析与检验、新闻采编与制作、临床医学(适合男性)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职位条件 (详见招聘简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 ②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英语等级证书等其它资质证书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③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时还需递交《官渡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⑤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笔试成绩在昆明人才网、昆明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面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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