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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砚山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
发表时间:2014/1/16 9:48:15 浏览 5834 次 |
为满足砚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对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9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4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部分岗位为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94 名,其中县水务系统10名,县农科系统1名、县卫生系统65名,县教育系统1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 (www.ynwsrs.gov.cn)、砚山县政务网 (www.yanshan.gov.cn)查看《砚山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2014年砚山县紧缺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招聘时限。2月7日至5月10日,具体报名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各高等院校及各类人才供需洽谈会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我县就业的人员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上贴有近期免冠彩照。非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告的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就地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四个方面。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各参加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三)体检和审核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2、审核。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组织实施考试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砚山县纪委监察局 0876-3125211 咨询电话:砚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76-3131051 砚山县水务局 0876-3121897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0876-3122402 砚山县卫生局 0876-3131009 砚山县教育局 0876-3121014 请点击下载:砚山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岗位表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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