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今年7月在全州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1年全州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24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州内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985院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放宽到州外户口或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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