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澂江生态环境,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实现澂江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考招聘澂江县环境监测站、乡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考招聘的岗位:澂江县环境监测站4人;龙街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右所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海口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九村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阳宗镇环境建设管理中心共计11人。
二、招考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招聘对象及专业需求
1、招考对象:属云南省户籍内的毕业生。
2、专业需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大气科学、水文与资源工程;应用化学及法学专业(在玉溪市户籍内的毕业生优先)。
3、具体招考专业及人数:环境工程专业招考招聘3人,环境科学专业招考招聘3人,应用化学招考招聘2人,大气科学招考招聘3人,水文与资源工程招考招聘1人,法学专业招考招聘3人。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要求为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笔试报名人数与专业计划录用数原则上需达到5:1方能开考。毕业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加权重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
四、招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招考条件人员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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