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广告投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测评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返回网站首页 最新个人求职信息 最新企业招聘信息 求职攻略 企业免费注册 个人免费注册 最新公告 意见或建议 2009年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 玉溪人才招聘网 www.yxzp.net 联系电话:0877-8889990 玉溪最大最专业最正规的人才网站。


  点击图标加入群(推荐): 玉溪人才招聘交流群(群号573629759)

2009年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09/7/18 10:19:48    浏览 4383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2010学年教师配置工作,确保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09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2009年以前已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尚在聘期以内的人员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医学岗位仅限于本县生源)。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09年8月6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09年8月1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其他

1.2009年8月5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09年8月7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09年8月11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09年8月13日上午公布总成绩。

5.2009年8月14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卷面分100分,占40%;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占60%),面试总分100分。

(1)公共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汽车应用与维修、医学、财务会计、心理学岗位者只考公共部分内容,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每人收取面试费200元。对持有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

点击查看详情


【关闭窗口】


收费标准 | 广告投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测评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本网站不承担因为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799883384T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19]第0402000213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滇B2-20230186

Copyright © 2005-2021 yxzp.net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红塔区气象路22号—滇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
人才招聘网电话:手机:13308890967 0877-8889990 网站在线客服QQ,点击即可交谈 人才招聘网QQ:2242706723 微信:yxzp01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